第二百九十七章 实力上的差距(1/2)
作品:《诈骗中人》,如遇到内容乱码错字顺序乱,请退出模式或畅读模式即可正常。 酒缸出现在少林寺半山腰的凉亭里,这事也是巧合。 别看现在的酒缸是江城赫赫有名的大佬,可当年的酒缸却只是个偷鸡摸狗的小混混。他偷东西的原因很简单,只有两个字:“喝酒!” 年轻时候的酒缸就嗜酒如命,一天不喝酒就全身难受,他祖籍在山东,后来家里闹了灾这才被迫出来流浪,至于自己的父母是在灾害中死了,还是跟他走散了,酒缸自己也不知道。以前在家的时候,他就常常偷喝家里的白酒,没有酒瘾,只是感觉白酒那种辣嘴巴呛嗓子的感觉非常好玩。 久而久之,这种好玩就变成了酒瘾,像是毒品一样。只要有了酒,这顿饭哪怕是啃馒头吃咸菜他都觉得好吃的不得了。如果没有就,即便是满汉全席,吃在嘴里也没有半点味道。 从山东那边一路走过来,酒缸没找到什么正经的工作,就因为自己身上常年带着股酒气,老板一看这是个醉鬼,谁还能用他?为什么始终有一股酒气,因为他天天都有酒喝,没钱买但是有能耐偷。在当混子之前,酒缸其实是个很出色的小偷,以前那种比较古老的圆头铜锁,一根铁丝三分钟不到他就能给撬开。 虽然会偷,可酒缸却从来不以偷来为生,他每次出手去偷东西,只拿酒菜不拿金钱,哪怕是摆在眼前也不会去多拿一分一毫,相反的,临走之前还会留下个类似酒坛子的记号,告诉这家主人,酒是他‘借’走的,等日后有钱了一定回来补上。所以有一段时间,酒缸走过的地方甚至都有了‘酒盗’的传言,顾名思义就是专门偷酒的大盗。 遇上江杰的那天,酒缸正好走到少林寺山下的一个小镇子,肚子里酒虫催的厉害,大白天的就钻进一家饭店的后厨,直接搬了一箱子当时比较昂贵的人参酒,还顺了一只厨师刚做好的烧鸡,大摇大摆出来却让酒店老板给撞了个正着。 如浏览器禁止访问,请换其他浏览器试试;如有异常请邮件反馈。 所谓的‘人参酒’,就是在每一瓶白酒里都泡了颗人参。当时在旧社会,没有假冒伪劣的存在,人参就是在山上挖来的野山参,白酒就是用粮食一步一步酿造而成。因为野山参营养价值极高,并且获取难度较大,所以这种人参酒的价格在当时简直堪比现在的茅台,五粮液,剑南春之类的国酒。 老板不认识酒缸,却认得这箱人参酒,当即嗷唠一嗓子‘抓小偷’就吼了出来。被发现了酒缸也不慌不忙,手中烧鸡一甩直接将老板给打晕过去,随后搬着这么一箱十二瓶,接近五十斤的人参酒就冲了出去。七八个伙计在后边追,他就搬着东西在前面跑,一边跑还一边吃了个鸡腿。 就这种负重程度,三条街不到酒缸就把那些伙计给甩的没了影子。接着一溜烟就跑到了山上,看见那凉亭是个吃酒的好地方,便坐在里边就开始享受了。 正吃的开心喝的痛快,就遇上了刚从山上下来,神情低落的江杰。 这次‘借’来了一箱子人参酒,酒缸也不吝啬了,见到江杰愁眉苦脸就直接大手一挥给叫到近前,接着摸出一瓶人参酒扔过去:“兄弟,别发愁,没有什么事情是喝一瓶好酒解决不了的。如果有,那就喝两瓶!来,分你个‘鸡架’,咱一醉解千愁!”话毕,把手里啃的只剩下骨头架子的烧鸡也给扔了过去。 此时此刻江杰心里也是真是郁闷,被那大师兄冤枉了不说,还被彻底逐出山门,要多憋屈有多憋屈。看着人参酒和烧鸡,当即眉头一紧,心说:“反正老子已经被逐出师门,也就不算少林弟子了,既然不是少林弟子,还管他个鬼的清规戒律。就两个字,吃!喝!” 就这样,俩人连彼此的姓名都没过问,就这样坐在凉亭里,吃着烧鸡喝着白酒,最后竟然把鸡骨头都给嚼成骨头渣当下酒菜吃了下去。酒水入腹,把江杰肚子里的委屈都给拱了出来,他也不管酒缸是不是愿意听,大着舌头就把事情给说了一遍。第一次见面,俩人就分别喝光了两瓶人参酒!,如遇到内容乱码错字顺序乱,请退出模式或畅读模式即可正常。 那种人参酒每瓶是两斤装,两瓶就是四斤,虽然多少度已经没人知道,可无论多少度,四斤下肚也算是海量了! 喝完以后,江杰醉倒在凉亭里不省人事,酒缸却好像没事人一样。望着昏睡砸地上的江杰咧嘴笑道:“别的不说,就冲这酒量,你这个兄弟我交了!甭憋气,不就是因为个大师兄么,管他是不是少林寺的!等着,老子这就上山去把那小子弄死,给兄弟出气!” 说完把手里空瓶子往地上一砸,从玻璃碎片中捡起那根用来泡酒的野山参,叼在嘴里哼着小曲就上了山…… 也该着那大师兄倒霉,成功逼走了江杰,他心里高兴。正好寺庙里的香火不多了,方丈差人下山去买香火,这大师兄就趁着开心劲亲自去了,刚出了寺门没过五分钟,便遇上了前来‘寻仇’的酒缸。 因为这山上就只有一个少林寺,而酒缸又满身酒气,大师兄见了便在心里纳闷,就挡在近前开口询问:“你是干什么,上山是要去少林寺?” 酒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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